關于授予合肥等13市42項工程“省級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和蕪湖等三市四小區“省級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小區工程”稱號的批復
          來源:?時間:2007-11-22?瀏覽量:5781

          建安函〔2007〕777號




          各市建委:
              根據合肥等13個市建筑行業主管部門的申報,我廳安全辦組織專家考核驗收組,分別對合肥等13個市申報創建的“省級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和蕪湖等3市申報創建的“省級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小區工程”進行了認真考核驗收.現根據專家考核驗收結果,結合我廳《關于頒發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小區工程)申報考核辦法的通知》(建安〔2006〕221號)文件的規定,省廳決定授予合肥等13個市申報創建的42項工程“省級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見附件)稱號和蕪湖等3市申報創建的4小區“省級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小區工程” (見附件)稱號,同時授予分別承建上述項目工程的項目經理相應項目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施工優秀項目經理稱號。
              希望各市建筑行業主管部門認真總結和學習承建上述項目工程單位的做法和經驗,以點帶面,不斷提高本地區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施工管理水平,保持我省建筑安全生產形勢基本穩定,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建設和諧安徽做出新的貢獻。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附:07年第三批安全標準化工地名單.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