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吉瑞泰盛生活廣場A101號 商鋪招租公告
          來源:?時間:2024-11-08?瀏覽量:4117

          吉瑞泰盛生活廣場A101商鋪擬對外招租,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廬州大道56號吉瑞泰盛生活廣場A區101,462.88㎡,月租金18515元。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價的方式競租,以最高租金者取得租賃使用權。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1-3年,裝修期為1個月(免租金)。

          四、租金支付

          按季度付款,押一付三,先付款后使用。

          五、承租條件

          1.承租人應是法人,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無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

          2.承租方應按國家法律規定合法經營,因承租方出現經營違法違規的情況,一切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3.本次招租,以房產現狀出租,竟租人自行到現場勘驗。

          六、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用途。

          2.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承租期間不得在場所內亂搭亂建,不得將場所分割給他人用,否則視作違約。

          3.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4.租賃期限屆滿,如出租人仍要對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5.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須將租賃房屋場所恢復原樣,并且及時交還給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6.承租人自中拍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視作放棄承租權。

          7.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須將租賃場所恢復原樣,并且無條件交還給出租方。

          8.在承租期間,如因企業改革、改制或政府城建規劃等政策原因,本公司有權提前收回房屋場所,不為違約。承租期間如承租方不按規定時間及時繳納房租,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

          9.具體事宜以《租賃合同》為準。

          七、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23日有意者請于2024年11月23日17:00前通過電話或到現場報名和報價,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區安建國際大廈7樓709室。

          未盡事宜,安徽建工集團不動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

          聯系人:王女士       聯系電話:18256907396

           

           

                         安徽建工集團不動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